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1.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消防电源应为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2、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3、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