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推进大气污染整治,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0月29日,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赴通州办严家渡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台,其中3台非道机械(打桩机)排放超标。该局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拟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该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要求清退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据悉,为有效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进一步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该局还采取以下措施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
汽车尾气是否超标,通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红眼”就能揪出“黑尾巴”;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真空泵,将油气回收防止挥发污染空气;利用39个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监测站点,实时推送监测数据信息,督促开展污染源排查及治理……近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10月,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南宁市持续推进多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见成效,让蓝天白云常驻。
布点监测尾气 揪出柴油车“黑尾巴”
11月5日上午,昆仑大道三棵树公交车站附近(往市区方向),一辆大货车经过时,道路两侧绿化带里设立的白色铁皮箱“红眼”立即启动工作,很快,前方电子屏显示出该车辆“合格”的信息。原来,这是一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
加大对“用车大户”重型柴油车的抽检力度,对重点用车单位开展全覆盖抽查,重点检查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同时对于监督抽测不合格的车辆,当场向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者发放《监督抽测不合格车辆维修复检催告单》。限期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车辆清单、车辆加油(尿素)台账和车辆维护保养台账,做到车辆管理精细化,压实企业车辆管理主体责任。
工作人员介绍,《条例》中规定,重点用车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逾期不改正的,将该重点用车单位列为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其中,重点用车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本单位注册车辆二十辆以上,在一个自然年内经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数量超过注册车辆数量百分之十的;本单位注册的同一辆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内受到罚款处罚五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