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前 工商减资办理诚信企业「大鸿运」[大鸿运e4b67f3]内容:2、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z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不是一回事,如果当事人之间仅仅签订合同,而未依公司fa规定背书,双方仅仅成立了股权变动的基础法律关系,这一关系使得双方负担起变动某一法律关系的义务,但尚未使其变为现实。从法学理论上讲,这时的权利变动关系已经设定,但尚未开始处分。(民fa学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理论),所以没有处分行为,怎么可能发生股权的变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仅仅是一种股权变动的期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