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第八条 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第九条 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本内容主要介绍化妆品开展风险评估的必要性、遵循的原则和工作程序,以及欧盟和美国化妆品风险评估机构和工作机制,梳理我国化妆品风险评估状况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机构、政策调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已开展的工作,指出我国化妆品风险评估面临的挑战及挑战和建议。
关键词:化妆品;风险评估;现状
风险评估是指对各种危害(包括化学、生物和物理危害)对人体产生已知或潜在不良健康作用可能性的科学评估,是风险管理和风险信息交流的基础,是当前民航、农业和食品等行业普遍应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原料安全信息填报要求细致
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很大程度上是由原料的质量安全决定的,数量众多的不同类型化妆品都是由有限数量的原料制成的。若能清晰了解化妆品原料的化学结构和组成、理化性质、生产工艺、可能带入的安全风险物质以及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量等安全相关信息,可以有效避免产品的安全风险。
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的具体内容涉及原料的组成、化妆品中建议添加量、原料使用限制、原料性状、物理化学性质描述、生产工艺类型描述、原料质量控制要求、国际机构评估结论、其他行业使用要求简述、风险物质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