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证申请方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当客户(即受审核方)不具备法律地位时,由其具有法律地位的上级组织申请。
2. 申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3. 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4. 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件/证书(适用时);
5. 申请认证范围应在法律地位件、营业执照、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6. 承诺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承诺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与认证有关的相关;
7.客户已按照相关管理体系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件化的管理体系 ,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3个,至少已实施一次完整内审和管理审;
8. 一年内,未发生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违反相关法规,虚报、获证所需信息的情况;
9. 承诺获得认证后,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按合同支付认证费用,按规定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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